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什么_祥子摘科录

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时间:2024-02-20 手机版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        )

A、平

B、公正

C、效率

D、民主

 

A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选项A正确。

干扰选项分析: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追求。效率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选项B、C、D均不符合题意。

扩展知识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做出了全面部署,中央不仅制定出了一套更为完备的顶层设计,系统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而详细规划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明确了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具体说,是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特别是提出了“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任务。

法治体系不同于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一个静态结构,法治体系是一个动态结构。法律体系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总和,反映的是国家的立法水平和现状,法治体系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总体水平,不仅包括立法,还包括执法、监督、司法救济等法治建设全过程,是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标准。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法治体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范围远远大于法律体系。把党内法规纳入国家法治体系之中,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伟大创举,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贡献。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并纳入法治中国建设之中,是对“如何处理法治建设与党的领导系”重大课题的科学回答,是们党对执政规律探索的结果,为党依法执政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是我们党执政方式的又一次重大转变,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又一次飞跃。就像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一样,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又一个里程碑。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文革教训,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开始了从依政策执政到依法执政的转变,20年后又提出了“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向世人表明了要彻摆脱人治实行法治的决心,中华民族走向全面复兴的背景下,又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实可以称上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又一伟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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