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是国家征对兵役制度,武装力量的组成,公民服兵役的条件、形式和期限,兵员的征集、招收和动员,公民服兵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奖惩等,专门制定的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办
第五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编入民兵第二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5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一次修正根据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