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是在婚姻生活当中无过错方有权利要求过错方对自己进行赔偿,这里的过错情况主要是指其中一方有重婚,和他人同居,对自己有实施家庭暴力,有虐待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爬山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
答: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2001年婚姻法修订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主要见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后文简称为“第四十六条”),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