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管委
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打算的报告,管委会成员调整增补建议,2018年住房公积金
发现作指南详见中心网站。 三、开展同行提取通兑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缴存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