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这种极度厌恶失重感(就是坐电梯快速下楼)的人来说,跳楼实在是下下之策,根据高度不同,一到四秒的完全失重可算得上是把我拖回大楼内侧的牵引索了。
2014年12月4日,广州闹市区,也发生过一起跳楼砸中路人事件,跳楼者林锦成没死,没他砸中的人却抢救无效死亡。,林锦成被判了有期徒刑20年。 这20
有人感叹,死了还要搭上两个无辜的路人,为路人的意外死亡叫屈;有人站在法律层面探讨法理,说“高空抛物属于故意杀人”,发现心怎么赔偿受害者家属。 跳楼的
不过题主要是只限定了:跳楼、平面水泥地、没有阻挡要说多高一定会死,这个没有办法回答,影响因素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