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12月21日电 (王艳龙)记者21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发布会上获悉,“湄公河惨案”罪犯扎拖波服刑期间申请减刑,法院裁定不予
扎拖波参与武装劫船,负责持枪警戒。以劫持船只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扎波 参与武装劫船,负责登船射击。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 数罪并罚,判处死
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制造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的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主犯糯康
扎拖波和扎波古·扎波怪再放出去就杀人了,这2个人却判有期不公平吧这2个人都得判死刑,重新判吧,再放出来他就杀人了 扎拖波和扎波古·扎波怪再放出
扎拖波他们则端着机枪在快艇上来来回回地警戒着。回到船上,翁蔑过来带走其中一个船员,留下“华平号”船长大气勇给扎西卡看守。 他指示扎西卡:“待会
乍萨是泰国国籍,被告人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国籍不明。6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均在境外实施,犯罪结果发生在境外。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外国人在境外